《〈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〉〈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〉立法后评估报告(草案)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
为落实科学立法、卫生相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6年7月5日前通过“粤当家”小程序、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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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
2026年6月24日



编辑:叶晓洋
审核:张英昊
现将立法后评估报告(草案)刊发,圾管界提升法规的理条例立执行实效和立法质量,依法立法的法后要求,